近日,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依法審理了原告北京優朋普樂科技有限公司訴被告網樂互聯(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金伍佰上網服務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一案。
原告優朋普樂公司訴稱:原告獨家享有電影《唐伯虎點秋香》在中國大陸的信息網絡傳播權。被告金伍佰公司未經原告許可,亦未支付報酬,在其經營的網吧計算機上,通過被告網樂互聯公司的院線平臺為上網者提供涉案影片的在線瀏覽、播放服務,嚴重侵犯了原告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故訴至法院要求判令:1、二被告分別刪除各自服務器上的涉案影片;2、被告網樂互聯公司賠償原告經濟損失19 000元,被告金伍佰公司在5000元范圍內與被告網樂互聯公司承擔連帶責任;3、被告網樂互聯公司賠償原告為制止侵權所發生的合理費用1000元(包括公證費143元,交通費、打印費、復印費、上網費857元),被告金伍佰公司連帶賠償1000元;4、二被告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
法院綜合考慮涉案影片的知名度、公映情況、被告主觀過錯、使用情況等判決被告網樂互聯(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被告北京金伍佰上網服務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涉案侵權行為;判令網樂互聯(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賠償北京優朋普樂科技有限公司經濟損失四千元及合理支出一百四十三元。